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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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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共青团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委 时间:2024-03-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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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各部门、科室、青年集体,团员青年:

过去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医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发展青年”的职能,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工作,选树先进,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的时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共青团在医院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院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同时,根据中南大学团委下达的指标,院团委将组织推报部分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参评校级荣誉奖励,校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基础项目从本次申报者中择优产生,由校团委组织进一步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先进团支部:智慧团建中注册,且在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及以上、“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验收优秀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职工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均可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申报对象中产生,有意参评者需按要求准备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二)先进团小组:团员和团干总数3人以上,组织健全、人员合理,积极参与院团委和团支部布置的工作,发挥良好作用的科室或亚专科团小组可以申报。仅限职工团小组申报。

(三)优秀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部门/科室/专科/亚专科/护理单元人数一般为6人以上、200人以下、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申报集体应已获得过院级或校级青年文明号。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者不重复评选。

(四)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集体部门/科室/专科/亚专科/护理单元人数一般为6人以上、200人以下、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面向尚未入选过各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已获得院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不重复评选。

(五)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科室、病区、团队可参加评选。

(六)优秀团员:凡智慧团建注册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可参加评选。教职工团员,研究生团员均可申报。

(七)优秀团青干部:凡在籍的担任团干部、青年组织干部或者青年文明号号长、副号长及研究生会干部满半年以上,积极承担职责、表现优异的可以参加评选。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45岁周岁以下,积极参加院内外志愿服务活动,表现出色,并取得良好成效或社会影响力的青年职工、研究生、住培生等各类志愿者可参加评选。

(九)优秀驻点医务社工:凡经医院团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医务社工办)认可、在我院驻点从事医务社会工作、表现出色并取得良好成效者可以申报。

(十)“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截至2024年3月28日积分累计1000分以上的团员青年可申请,根据排名择优评选。

以上有关年龄条件均为截至2024年5月4日。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先进团小组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在下达指标范围内(见附件1)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定,由教职工团支部、学生团总支推报,院团委组织审议决定。

(二)优秀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做好总结填报,从各教职工团支部申报,院团委组织审议评定。根据《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国家级青年文明号测评指标(2021年修订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

(三)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填报,由所在教职工团支部(学生团总支)或牵头科室/部门报送,由院团委组织审议评定。

(四)优秀团员、优秀团青干部、“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由各教职工团支部、学生团总支、院研究生会及团委工作部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院团委组织审议评定。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将申报材料通过教职工团支部、学生团总支、院研究生会及团委工作部申报,由院团委组织审议评定。优秀驻点医务社工材料直接报送院团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医务社工办)统一评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先进团小组

1.政治建设好:动员和带领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党、团组织各项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任务,扎实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2. 组织基础好:团支部(小组)班子健全,职责分明,能力较强,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手册》及日常工作记录详尽、完好;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经常性开展团内活动;积极配合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按时缴纳团费;推进“从严治团”,成员无违纪现象和处分记录;智慧团建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及时、完整、规范。

3.工作效果好: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注重良好风气建设,工作措施得力,有实效。

4.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二)优秀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1人数一般在6 人以上,其中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2.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没有发生较大的工作事故

3.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4.集体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创建活动在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基层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为发现、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建设行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5.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6优秀青年文明号须在本行业(系统)、本领域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产业开发中成绩显著

(三)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1.积极响应团组织号召,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踊跃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近年来以参评集体为牵头组织单位至少开展过3次志愿服务活动(有照片及文字记录),集体内6名以上人员参与过志愿服务活动。

3.依托所在科室、护理单元等,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措施和人文关怀模式,开展身边的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4.在“爱心1+1健康直通车”、三下乡、公益义诊、对口帮扶、健康宣教等“走出去”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团理论知识,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道德品行优秀:注重个人品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模范作用突出:研究生团员要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度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记录,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相关方面表现突出;职工团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服务优良,堪为表率,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缴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团小组长工作,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4.遵规守纪自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院纪院规,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五)优秀团青干部

1.是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代表。担任院团委、团支部(团总支)、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青年文明号、青科协等青年组织干部、骨干。

2.积极响应院团委工作号召,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较强,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切实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热心服务团员青年,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共同进步,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基础较好。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1.积极响应团组织号召,踊跃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近年来参加院内外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或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中表现优异,体现出良好风范。

(七)优秀驻点医务社工

1.经医院团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医务社工办)认可,在我院驻点从事医务社会工作,无违规违纪现象。

2.工作表现出色,体现了良好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主管部门、临床科室和医患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成效。

(八)“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

1.申报者为湘雅三医院在籍团员青年,没有受过处分。

2.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分排名靠前,学习成效明显。

四、评选要求

(一)“五四”评优表彰是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对照申报,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各级团组织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评选、审查程序,候选集体和个人提名须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要主动向所在党总支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三)申报先进团支部、先进团小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青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驻点医务社工、“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均需提交申报表(电子版+签字或盖章纸质版)。其中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须另附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参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须另附相关工作图片或新闻报道截图;申报“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须另附青年大学习积分界面截图。

(四)各奖项申报材料,原则上将有关材料交所在片区团组织负责人处汇总推报。其中教职工青年集体和个人申报,统一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交所在片区团支部书记处;研究生团支部(班级)集体和个人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统一交学生团总支书记处汇总推报;院研究生会推报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的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汇总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后报送;团委委员、团委工作部干部交院团委分管组织副书记处。各职工团支部及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等需将有关申报表和汇总表(要求见附件)电子版以“第X职工团支部”“学生团总支”“院研究生会”为单位汇总和命名文件夹并压缩后于4月3日12:00前发至院团委邮箱,纸质版于4月3日下午16:00前报院团委办公室

(六)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严禁弄虚作假,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七)院团委电子邮箱:xy3tuanwei@163.com;办公室地址:湘雅三医院综合楼北637室。

附件1:评优指标分配及各类申报表(点击可下载附件)

附件2:各片区报送联系人(点击可下载附件)

        

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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