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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起,湘雅三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党总支: 科室: 作者:于西 时间:2015/12/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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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下午,湘雅三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积极部署医药价格改革相关工作,确定于2016年1月1日0:00启用新的医疗收费价格。会议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全力保证价格调整工作准确,及时执行,保障临床工作秩序和患者的就医权益。

据悉,12月29日,湖南省医改办会同长沙市政府召开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动员部署会议。改革启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0时,第一步是医药价格改革。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各个方面。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内容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降低医用耗材加成;降低X线计算机体层(CT)、核磁共振(MRI)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

二是提高诊查、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维持原价不作调整。

四是下放管理权限,市、县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按属地原则由省级管理下放到市、县管理。

什么是药品零差率

“药品零差率”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过程中,以购入价出售给患者。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价由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院药品销售执行“原价进、原价出”原则。

医药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总量控制”就是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结构调整”就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收入占医药费用总量的比重,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的占比;“有升有降”就是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逐步到位”就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

价格改革患者负担确保总体不增加

药品零差率是指医疗机构将药品以购入价出售给患者。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价由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院药品销售执行“原价进、原价出”原则。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医院不再以销售药品为营利手段,同时医生不以开药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大处方和过度用药现象。

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且要求医院严格执行调价方案,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特别是涉及到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这次改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差异、个性化需求、药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的患者。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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