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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药品供应商签订“行风承诺书”

党总支: 科室:医务部 作者:常维夫 严文广 时间:2017/1/3 17:10:4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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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疗从业人员“五不准”》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防止业务往来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1月3日,我院与34家药品供应商签订行风责任书,院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吴希林出席会议,纪检监察办、药剂科、医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助理兼医务部主任范自力主持。

会上,范自力助理首先向与会的各供应商详细介绍了我院在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以及中南大学关于加强行风建设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传达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疗从业人员“五不准”》文件精神。范自力助理告诫各药品供应商一定要秉承职业操守,诚信经营,廉洁供货,守住底线,如被我院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企业,医院将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希林结合中央新一轮医改的大背景,详细阐述了当前医疗卫生行风工作形势,列举了近期发生在医疗卫生系统的行风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发生当前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向各供应商宣讲了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吴书记还强调,供应商应恪守“守法、诚信、公平”的商业道德原则,正确认识医疗卫生工作的新形势,适应新常态,与医院一同做好药品的采购销售工作,从而保护我院医务人员,保障患者权益。


各供应商代表也坚决表态,愿与我院一起,协力共建廉洁诚信的供销环境。我院也将继续加强行风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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