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由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主办,长沙市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承办,国家人体器官捐献获取质量控制中心、湖南省红十字会、长沙市红十字会联动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活动暨人体器官捐献源头培训(长沙站)顺利举行。湖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钟红静、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处长许佳、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副院长朱利勇等专家领导出席本次会议。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长沙县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局)负责人、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红十字会相关人员1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
许佳主持大会开幕式,向参加培训会的学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站位,在深化认识中理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压实宣传培训,确保新《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精神和源头培训内容得到有效传达和落实;三是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承担责任,提高器官捐献的服务质量。钟红静在大会发言表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器官捐献的高度重视,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捐献见证、缅怀纪念等各项工作,强化协调员队伍建设、弘扬红十字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参与器官捐献的氛围,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她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在器官捐献相关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
朱利勇强调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实施对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宣传培训将进一步提高器官捐献源头科室的捐献意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发掘、评估和维护能力,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实落地,也能够号召更多的医疗相关从业人员参与到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中来,推动长沙市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助力“健康湖南”建设。
授课环节由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医务部主任刘作良和移植中心副主任成柯主持。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副主任赵于军作《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全方位解读,围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发展历程、工作进展、新《条例》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介绍,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从而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同时,受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何蛟龙主任的委托,赵于军作《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报告,就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作了详细介绍并提出明确要求。来自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周威教授分享了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器官捐献工作经验,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是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是全国十佳OPO之一,近年来在器官捐献及移植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的分享为其他医院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思路。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何智辉教授聚焦器官捐献者器官功能维护这一关键领域,她强调在器官捐献过程中如何科学、有效地维护器官功能,提高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对于提高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整体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李翠英协调员用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临床医生与捐献家属的沟通技巧。
此次培训活动圆满召开为湖南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通过专家们的授课和经验分享,参会人员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环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相信此次活动将有力推动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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