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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三医院口腔疾病门诊单病种治疗工作获高度赞扬

党总支: 科室: 作者:熊灿娟 谭焱 时间:2012/4/5 10:16: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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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降低医保病人医疗费用负担,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正逐步开展疾病门诊治疗包干结算定点工作,根据长医险[2011]31号文件“关于试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口腔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包干结算的通知”精神,医院成为长沙市首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口腔疾病门诊治疗包干结算定点医院之一,也是唯一一家省部级三级综合医院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3月31日,长沙市医保局医疗监管科、门诊统筹科负责人及长沙市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和口腔科专家一行9人,受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委派来医院检查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口腔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包干结算工作,朱晒红副院长接待检查组一行,医保办牵头组织检查工作,口腔科黄建华主任率医务人员参与迎检工作。

  目前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正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湖南省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审社通【2012】57号)文件精神,对长沙市社保资金进行审计,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审查,此次检查采取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交叉检查的方式。朱院长首先代表医院对医保局领导及专家莅临医院检查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市医保局领导对医院发展寄予的关心。医保办熊灿娟主任从组织机构完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管理制度、优质服务病人,规范结算管理、落实审核监督等三个方面向检查组人员汇报了医院口腔疾病门诊单病种治疗工作情况;为了更好地向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医保办制作“长沙市城镇职工医保口腔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包干结算政策宣传栏”悬挂在口腔科门诊大厅,方便参保人员了解政策;为了更好地规范口腔疾病门诊患者就医,结合医院、口腔科实际情况制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长沙市城镇职工医保口腔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包干结算暂行管理办法”、“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单病种诊疗通知单”、“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单病种结算通知单”等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口腔科黄主任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管理规定,并设计“湘雅三医院口腔单病种门诊病历”,既方便医生记录病情、书写病历,又便于统一保管。此次共检查医院口腔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包干结算病历资料47份,规范的管理模式、完整的单病种门诊病历资料得到医保局领导和其他医疗机构专家的高度赞扬,称赞医院的病历资料是最规范的。
  口腔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凭借良好的医疗品质,为参保人员提供技术一流、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编辑:余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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