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团员青年:
过去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了“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发展青年”的职能。为总结工作,选树先进,进一步提升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增强团员青年的时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共青团在医院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先进团支部:在团支部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二)雷锋式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雷锋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十佳团小组:在团小组达标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团小组可参加评选。
(四)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凡40岁以下青年不低于60%,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集体或岗位均可以申报。
(五)团干部标兵:凡院团委在册的担任团干部满一年的可以参加评选。
(六)优秀团干部:凡院团委在册的担任团干部满半年以上的可以参加评选。
(七)优秀团员:凡院团委在册的共青团员及保留团籍人员可参加评选。
(八)青年战疫先锋:凡2020年5月4日前未满35周岁,在疫情防控一线参加临床救治、卫生防疫、科研开发、后勤保障等工作并有突出表现的青年职工可参加评选。
(九)青年科研先锋:凡2020年5月4日前未满35周岁,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科研活动,并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重要科研、学术奖励的青年职工可参加评选。
(十)青年文体先锋:凡2020年5月4日前未满35周岁,积极参加院内外文艺体育活动,表现出色,并取得良好成效或社会影响力的青年职工可参加评选。
(十一)雷锋式青年志愿者:凡2020年5月4日前未满45岁,积极参加院内外志愿服务活动,表现出色,并取得良好成效或社会影响力的青年职工、研究生、住培生等各类志愿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十佳团小组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表现进行考核,从团支部申报,院团委组织审议决定。
(二)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及团委工作部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从团支部及团委工作部申报,院团委组织审议评定。
(三)青年战疫先锋、青年科研先锋、青年文体先锋不划名额,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由本人申报,院团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审议决定。
(四)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雷锋式青年志愿者依据评选条件做好总结填报,从各团支部申报,院团委组织审议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十佳团小组
1.团支部(小组)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及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小组)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支部(小组)能按时交纳团费,做好智慧团建数据录入和维护,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团员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6.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及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医疗救护、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任务,且表现突出。
7.雷锋式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雷锋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1.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措施;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在教学、医疗、科研、管理和产业开发中成绩显著,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发生较大工作差错,没有被群众投诉并确有问题的事情;
4.所在单位团组织机构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团理论知识,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工作认真、服务优良,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
3.热心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积极参加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工作,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事,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四)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5.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
6.团干部标兵须满足优秀团干部的条件,并在德、能、勤、绩方面堪为楷模,且在团委日常考勤及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青年战疫先锋、青年科研先锋、青年文体先锋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扎实肯干,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成为青年人的表率,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未受过任何处分。
3.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响应团的号召,在疫情防控、科研学术、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院内外有广泛影响。
(六)雷锋式青年志愿者
1.积极踊跃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或在院外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取得一定成效;
2.一年内累计参加院内外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或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中表现优异。
四、评选要求
(一)“五四”评优表彰是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对照申报,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各级团组织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评选、审查程序,候选集体和个人提名须充分酝酿,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要主动向所在党总支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三)申报先进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十佳团小组、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雷锋式青年志愿者,在填写表格的基础上,需准备2000字以内的书面申报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从尚未参加国家、省、校、院各级青年文明号建设的青年集体中申报。
(四)申报青年战疫先锋、青年科研先锋、青年文体先锋,在填写表格的基础上,需另附不超过2000字的个人申请(推荐)事迹材料,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参选人未获选者,满足条件的,择优评选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雷锋式青年志愿者。请将申请表及申报佐证材料纸质版于4月23日下午5:30前报院团委63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以“科室+姓名+申报类型”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团委邮箱xy3tuanwei@163.com。
(五)各支部需将先进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十佳团小组、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雷锋式青年志愿者的有关推荐材料、评比结果及评优表格(见附件)于4月23日下午5:30前报院团委637办公室,并将各奖项推荐名单及详细材料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汇总,以支部名称命名文件夹并压缩后发至团委邮箱xy3tuanwei@163.com。
(六)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严禁弄虚作假,营造良好的成才氛围。
共青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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