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信箱 | 院长信箱 | English | 投稿专线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时间:2020-08-06 点击数:
打印 打印 转发 转发 字号:T| T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全继委办发〔202012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国家级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831日;

2021年国家级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129日;

2021年省级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1130日,不再进行第二批新项目申报;

2021年省级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129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系统与网址

1、国家级继教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进行项目申报与备案(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2、省级继教项目: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与备案(网址https://hunan.wsglw.net)。


三、申报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属地化申报。市州各申办单位在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在通知要求的申报时间范围内直接向省继教办申报。

2.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各申办单位可申报本单位作为唯一或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第一申办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第一申办单位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应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履行项目管理和财务监管职责。

4.根据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促进继教项目规范管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的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各相关学协会要将项目执行情况作为继教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督查、管理;项目申办单位要按时间完成继教项目,按国家级继教项目管理要求在CME平台及时填写执行情况汇报,按省级继教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向省继教办报送项目资料。

省继教办将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作为2021年国家级新项目上报或省级新项目批准的依据。对项目执行率低于平均水平的单位将削减其上报或批准的数量。

5.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备案制。2020年已批准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再作为新项目申报,拟2021年度继续举办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国家和省级继教平台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

6.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填报后需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申办单位公章后,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相关学会、协会汇总后和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至省继教办。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填报后,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及相关学会、协会存档,保存纸质材料备查。纸质材料不需向省继教办报送。省级继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继教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16864228@qq.com。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及相关学会、协会要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备案项目除外),将形式、质量符合要求的新申报项目及备案项目报省继教办。

7.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风险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其它要求详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


四、联系方式

医院毕教办:贺海燕、谢文照,电话0731-8618481

省继教办:郭洁、孙惠敏、王益勇,电话:0731-848222620731-84822628,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省卫生健康委1501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河西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版权所有

湘教QS3-200505-000574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1139号 今日访问人数:69686 总访问人数:399914275

技术支持:长沙网站建设-国捷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