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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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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同行专家函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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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南大学统一安排与部署,为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同行专家函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行专家函评对象

1.同行专家函评分为“综合材料”评议和“代表作”评议。“综合材料”函评对象为教师科研(含破格类、教学为主类、技术开发类)、卫生技术(含临床医疗类)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函评对象为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技术、思政教师、会计、审计、统计等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

2.如现有职称系列与所在岗位职务系列不符(含以考代评的职务),可当年转系列当年申报所在岗位高一级职务。当年转系列当年申报所在岗位高一级职务者和仅转评所在岗位同级职务者,均须同行专家函评。

3.准备2021年申报职称人员均可提交函评材料。

二、函评材料送审方式

1.教师科研和卫生技术系列正常参评正高、副高职务人员送审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统一请3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破格类参评人员送审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统一请5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教学为主类、临床医疗类、技术开发类高级职务参评人员送审的综合材料由学校组织3位校内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2.教育管理、实验、图书、档案、出版正高职务申报人员送审的代表作由学校统一请3位外校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教育管理、实验、图书、档案、出版、思政教师、工程、会计、审计、统计副高职务申报人员送审的代表作由学校统一请1位外校同行专家和2位校内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三、函评结果的使用

1.综合材料的函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函评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视为不通过;代表作函评结果分为完全达到基本达到有欠缺差距较大,如函评结果中出现1个差距较大2个有欠缺视为不通过。

2.如通过同行专家函评,评议结果2年有效;如未通过,以后申报时需全部重新送审。

3.教师科研(不含教学为主类)、卫生技术(不含临床医疗类)系列申报人员如未通过且参评者对返回的函评意见有实质性争议可向医院和学校申请仲裁,学校不接受因学术水平不够导致函评未通过者申请的仲裁。实质性争议的界定和仲裁程序如下:

1)实质性争议包括2类:函评专家对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不了解导致函评未通过。因学术观点上的争议导致函评未通过。

2)仲裁程序:

参评者须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中须对函评意见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医院教授委员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明确是否同意报送学校仲裁。

送3位校内同行专家函评,综合材料函评结果全部合格者可以上校学术委员会进行仲裁评议。

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听取参评者的申诉、审阅参评材料和函评专家意见后评议裁决是否通过参评者的申诉。评议裁决时,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为有效评议,未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裁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超过实际出席人数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赞成票的方为通过。

评议仲裁结果为最终结论。

4.函评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得参加后续的评审。

四、评审费及交费方式

正、副高职务参评人员综合材料代表作评审费每人3套共计1550元(含邮寄费),破格类每人5套共计2550元(含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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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函评材料准备及报送时间

 1.除代表作为专著、作品等不宜采用电子稿形式送审的材料外,所有函评材料采取同行评议系统送审。

  2.材料填报阶段(6月7日—6月10日)

申报职称人员进入同行评议系统(http://hr.csu.edu.cn)填写函评材料,函评材料中的业绩均须为本人任现职以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的业绩。具体登陆、填报方法见操作手册(附件1)。

为缓解集中送审情况,根据我院实际,今年安排6月和9月两次函评工作,均采用系统上传函评材料。每位参评者仅可选择送审一次,本次送审请于6月10日下午5:00之前提交完毕,未及时申报并提交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实者后果自负。

3.系统登陆账号为身份证件号码,原始密码为身份证件后六位,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系统会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职称系列及级别自动选择填写综合材料代表作,申报人员在填写职称系列及级别时务必填写正确

4.申报人员提供承诺书(附件2)纸质稿1份于6月10日下班前交人力资源部232办公室。

六、有关说明

1. 2020年起,所有管理岗位人员均可以参加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岗位分级,学校只规定其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不对其行政职务级别、职员等级进行限制性规定;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5个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和内容,按程序选择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或相应的会计、审计、统计、工程系列职称。相关人员按申报系列职称报送函评材料。

2.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2/15/content_5569588.htm)、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27/content_5583094.htm)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学科特点科学设置职称申报条件,不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突出质量导向,完善分类评价。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戴昕 方小毛   88618640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中南大学同行评议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 承诺书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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