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现转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209/t20220923_29015957.html)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创新发展需求,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推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五和第六部分。
2.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报指南》第六部分“申请者的条件”)。对于有省自科基金项目到期而未按规定要求办理项目结题或相关手续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新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3.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4. 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进行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必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盖单位公章科研部统一受理,于11月7日前推荐信交至综合楼611室。
6.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6:00,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及时提交,避免延误申报。
7.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医院科研部联系电话:胡庆元 0731-88618428
科研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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