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强和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力发展,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2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现开展研究生导师资格补充认定及确定2022年招生博士生导师名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补充认定的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能够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实践工作。
4、职称及学历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均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5 岁以下的需具有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导师至少须具有硕士学位。
5、年龄要求:
(1)年龄上限为2022年 8 月 31 日不超过 60 岁(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首次申请者不超过 57 岁(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对于有在研国家重大或重点项目(项目截止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以项目合同为准)的申请者,年龄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不超过61周岁;
(3)曾经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不含青年类)的专家,认定年龄上限为2022年8月31日未满62周岁;
(4)2022年8月31日没有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院士。
6、对首次申请认定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申请者,除满足业务水平需求外,原则上还需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7、校外兼职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8、论文成果不含我院学术期刊负面清单(见附件6)。
9、经费与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至2021年9月30日)。对于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其认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成果(至2021年9月30日)。
所有博士生导师均需申报材料重新认定,硕士生导师为补充认定(如申请类型发生改变,需重新认定)。
二、博导招生资格认定要求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1、2016年1月1日以来(至2021年9月30日)新增主持1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和青年基金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不低于200万元的横向项目;
2、科研经费:可支配经费不低于20万(不含国自小额资助和国青);
3、科研成果要求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中对科研成果的要求(见附件1)。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1、近5年来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和青年基金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不低于200万元的横向项目或累计进校经费超过300万的横向项目。
2、科研经费:可支配经费不低于20万(不含国自小额资助和国青);
申请人资历及科研成果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需具备主任医师资格和高水平诊疗技术,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科研成果的要求详见附件1。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需具备正高职称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参加工作 5 年及以上。 科研成果的要求详见附件1。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补充认定
我院将依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开展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补充认定工作。本次认定是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认定的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在职和已入职新进人员,补充认定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对不符合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取消招生资格。
前三年已认定的研究生导师,除因调离岗位、年龄到达上限(见前述年龄要求)、师德失范、违反学术道德,以及因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受到学校行政处分未到期或未撤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需要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外,2022年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无须重新认定。
四、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要求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1、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新增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5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2、科研经费:可支配经费不低于10万;
3、科研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医学(含生物学)】
(1)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Q2区及以上论文1篇。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获国家科技成果奖的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4)作为前三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境外国家(地区)专利授权1项,或单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项目第一完成人。
(5)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B人文社会科学】
(1)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
(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智库采纳的代表性成果1项。
(4)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5)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2篇,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学术水平要求
【A医学(含生物学)】
1、职称为副主任医师以上。
2、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新增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3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
3、科研经费:可支配经费不低于5万;
4、科研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2篇。
(2)获国家科技成果奖的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3)作为前三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境外国家(地区)专利授权1项,或单项成果转让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项目第一完成人。
(4)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注:专业型硕士导师:指导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连续两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不通过的导师停招一年。
【人文社会科学】 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获得1 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 1 项单个进校经费 10 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
1. 发表 B 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1 篇或 C 级及以上论文 3 篇。
2.作为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 1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智库采纳的代表性成果 1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1 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4.本人参加《全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征集活动,并入库案例 3 个或全国优秀案例 2 篇(含 MBA 、MPA、工程硕士百篇案例)。
5.指导硕士研究生获得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选的优秀硕士论文1篇。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1项(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2 名,三等奖第 1 名)。
五、补充说明
1.申请类型:满足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可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可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均满足的教师可申请担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2.论文、著作要求以湘雅三医院为第一单位(对于新引进、特聘或入职我校工作时间未满 3 年者,其入职我校之前的论文与专著不要求以湘雅三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1)学术论文需与本学科领域紧密相关,并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无其他通讯作者),共同作者按平均贡献度计算(1/N,N=共同一作者人数)。
(2)学术论文(限 Article/论著)需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影响因子、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及以后最高值为准。
【期刊等级认定原则】:
根据学术界公认的期刊办刊质量、学术影响以及有利于一流学科建设的原则,将收录的一级学科中英文重要期刊目录分为A、B、C三个等级。
1)英文类A、B、C三个等级期刊目录根据JCR分区评定,分别为英文类的Q1、Q2、Q3区期刊。
2)中文类A、B、C三个等级期刊目录由学校审核认定。理、工、医学类C级中文期刊,为A、B级期刊目录清单之外的其他中文类科技卓越期刊;人文社科类C级中文期刊,为A、B级期刊目录清单之外的其他中文类C刊。
卓越期刊:https://www.cast.org.cn/art/2019/11/25/art_458_105664.html
南京大学2019-2020 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不含扩展版):https://cssrac.nju.edu.cn/cpzx/zwshkxywsy/20200814/i125597.html
(3)专著或国家级规划教材限主编。
(4)发表论文级别核定按照《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收录原则(试行)》执行。
3.对申报期限内在《Science》《Nature》《Cell》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其论文数量不做要求。
4.高层次人才政策
(1)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2)院士、国家特聘专家(需每年平均到岗时间半年以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3)国家级青年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特聘专家、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在聘期内具有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聘期结束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4)学校新进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在正式入职后,由人事处确认并提供名单,通过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在学校首次聘期前三年具有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首次聘期3年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参评认定。
5.在读博士生人数达到 15 人者,不能申请博导(不包含港澳台在读博士及留学生。
6.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可申请硕导:
(1)2018年1月1日以来(至2021年9月30日)主持 2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 主持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2018年1月1日以来(至2021年9月30日)发表C级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医学(含生物学)发表Q1区论文 1 篇,人文社会科学发表B级及以上论文1篇。
7. 应用心理学导师招生资格可按医学或人文社科学认定。
六、时间安排
1.10月18日—10月19日:个人提出申请,并于10月19日周二下午17点之前提交材料至各教研室或学科(二级学科);
2.10月20日—10月21日:由教研室/学科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及学术论文进行学术水平评议和初审,形成汇总表,请于10月22日(周五)上午12:00前由教研室/学科秘书将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部(邮箱422922917@qq.com);
3.10月22日—10月24日:由党办、人力资源部、科研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分别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相关内容及材料进行审核;
4.10月25-10月26日:研究生部复核,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院务会审议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并公示结果;
5.10月27日:上交结果及材料至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七、申请材料提交
1.因时间紧、任务重,申请人务必在10月19日周二下午17点前将材料交教研室或学科。各教研室/学科于10月22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所在学科初审后的全部材料(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部汇总,逾期不候!
2、申请者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
A博导申请者请填写:
附件2:2022年博导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博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4: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博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5: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汇总表(博导、汇总成一张表)
B硕导申请者请填写:(注意: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已认定的硕导只需填写附件7,并提供签好字的附件7纸质版,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新申请2022年招生资格的老师请填写附件7-10,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
附件7: 2022年硕导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8: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硕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9: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硕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10: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汇总表(硕导、汇总成一张表)
证明材料(注:申请博导资格者,无需重复填报硕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只需填报一次材料,请在申请表中勾选申报的一种导师类型)。教研室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部时,请汇总附件5及附件10。
(1)纸质材料:
①《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或《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7)(本人签字);
②论文首页和检索报告原件(首页上标记出第一作者或共同作者、通讯作者、第一单位、文章发表时间;检索证明上标记出论文类型(是否Article)、杂志影响因子、JCR汤森路透分区);
③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奖励、专利、教材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标记作者排名)。④进校(院)经费:指截止申请日已进入学校(医院)财务且属于申请人名下的科研经费,须提供校(院)财的经费进校(院)证明。已拆分划拨至他人账上的项目经费、未进校(院)财的经费不能算入该申请人的进校经费。
(2)电子材料:
以“导师类型+学科专业+姓名”命名,如“学博导+麻醉+张三”命名将相关附件发送至教研室指定秘书邮箱。教研室汇总并初审后再提交至研究生部。联系人:翁老师,88618472。
3、未按时交材料的老师视同放弃此次资格认定,2022年将不能招生。
八、工作要求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认定和上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情况予以处理。对因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差和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未能按要求结题的导师,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与管理办法》《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暂停或停止导师招生资格。
咨询电话:0731-88618472 翁老师
湘雅三医院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附件1: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20-105号)
附件2:2022年博导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博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4: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博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5: 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汇总表(博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6:我院学术期刊负面清单
附件7: 2022年硕导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8: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信息详表(硕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9:2022年导师申请者业务成果汇总表(硕导、汇总成一张表)
附件10: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汇总表(硕导、汇总成一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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