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2013年全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班在我院医技楼会议室顺利开班。
本次我院负责培训的专科有2个:普通外科与妇产科。开班仪式上,妇产科薛敏主任、普通外科李小荣主任向骨干医师介绍了科室情况,根据学员具体情况,采取“导师制”的培训方式,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医务部严文广副主任、质控办唐海波老师还就“骨干医师培训医疗安全知识讲座”、“医疗文书书写”、“医疗规章制度讲座”对骨干医师进行了岗前培训。
背景资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制定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省县级医院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学科适宜技术,能满足农村患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骨干医师队伍。
二、项目内容
(一)培训医院。省卫生厅确定省级培训医院8所,分别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脑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培训医院,各培训医院指标及培训科目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每所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原则上选派1—5人,也可适当选派部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优秀医务人员。培训对象以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安排护理和医技人员。
(三)培训方式。采取“导师制”,各培训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并指定专人承担“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原则上要求临床、医技导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导师具备主管护师或以上职称、专科或以上学历,已经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优先担任,具体培训方案和管理办法由各培训医院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
(四)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年。临床医师不少于1年;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总培训时间不能少于分配任务总时间。
(五)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学员的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学员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适宜的临床技术,提高学员对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能力及治疗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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